转校人力资源处: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浏览次数:532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11号)精神,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每年仅3月份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发工作。

二、材料要求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一寸证件照(其中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页上)(样式见附件1);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

三、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将材料收齐后于325前统一交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凌云楼603),逾期将无法办理,联系人:张铭,联系电话:67503047


附件1:身份证复印与照片粘帖式样.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人力资源处
2021-03-03 14:24:17

 起草人: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  申琳发布人:人力资源处  张骏


版权所有 ©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588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