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8  浏览次数:993


根据学校及苏州医学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1、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2、同一学年各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可兼报;

3、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况。

二、奖助学金名额及要求

1、周氏奖学金:0-1人,2000/人;参加苏州医学院统一评审,硕士和博士各1个名额;

2、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0-1人,3500/人;参评对象为2019级、2020级研究生;参加苏州医学院统一评审,共5个名额;

3、苏州市扶贫基金会·光大助学金:2人,2000/人,在全日制贫困研究生中评定。

三、评定标准

1.参加苏州市扶贫基金会·光大助学金评定的参照附件3《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科院分区系统按照基础版;其中,学习成绩满分10分,社会活动满分10分;社会活动得分按照附件4《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综合得分=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

2.参加周氏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定的参照附件5《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执行,中科院分区系统按照基础版。综合测评分=学习成绩×10%+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80%+社会活动成绩×10%

3.根据上述规定对参评同学进行评分后在考虑专业平衡、学生实际情况等因素后,由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最后确定获评推荐名单。

四、材料提交:

1科研成果应是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通讯单位之一,并要求已见刊(on line);参评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20214月到20224月。

2、科研论文请提供首页,注明①核心/省级、SCI分区、EI等类别②作者排名,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的一定要标明③发表时间④综述/meta/原创letter/原创article,并签字;会议论文等不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由学业导师和德政导师推荐,向学院递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可使用导师电子签名;填写《2021-2022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和附件2及成果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负责人。

各年级负责人:

2019级研究生:陈永浩  1521367136@qq.com

2020级研究生:张育玮  564166292@qq.com

2021级研究生:李明哲 lmzhe1997@163.com

4、汇总表上所列事项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定;

5、所有材料请2022510日下午5前提交各年级负责人。

五、评定程序

各年级在2022513日之前完成申请人评定,在514日将评定结果和申请材料交学院。

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在517日之前完成最终评定并予以公示五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苏州医学院。

六、其他未尽事宜欢迎垂询陈玲(医学楼B403  65883323 chenling2019@suda.edu.cn

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1-2022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x

附件4: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doc

附件5: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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