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硕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且成绩合格,能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
(2)正在承担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每位研究生在硕士、博士学段各仅限承担1项创新计划项目。
(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拟立项名额根据在校研究生规模测算,资助形式分为学校资助和学院自筹,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申报条件
(1)项目与申请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方向相关,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符合实际。
(2)申请人导师应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指导、审核,保障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3)申请人须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无学术道德失范及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报流程
1.研究生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将材料交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单位。
2.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应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并排序,同时须对项目涉及的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学术诚信及保密安全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请各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汇总后填写《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基层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拟立项名单。
4.拟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核,对拟立项项目在江苏教育网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
6.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立项,学校及学院统筹拨付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0.8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4万元/项。学院自筹项目需填写《关于资助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自筹经费报告》(附件4),提供资助证明。
2.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申请书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并由培养单位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按期结题;结题验收“不合格”。
3.项目负责人导师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培养。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至多可申请1次延期,原则上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5.项目结题时应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成果,且用于申请结题的成果应由所申请的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支撑。所有成果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不计入排序),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6.项目发表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7.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及其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做好项目管理与经费审核等工作,并督促其必须在规定的研究期限内结题。学校将根据各基层培养单位的结题验收合格情况对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限额进行调整。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交至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将汇总材料于6月15日前发送至yuezhang5210@suda.edu.cn,提交材料如下:
1.本单位申报者的《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如“20224000001张三”;
2.《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扫描件。
3.《关于资助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自筹经费报告》(附件4)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研究生单独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教育改革与创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2-65223263。
附件2.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资助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自筹经费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