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9〕178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校一流本科教育改革行动计划,持续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学改革成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拟于近期开展苏州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申报准备。 一、选题类别和范围 申报课题分为重点招标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教学管理专项四个类别,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选题范围可参考《2019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重点招标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和《2019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课题申报对象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研究选题应紧密结合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以及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研究成果应当有利于解决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各类课题申报条件及限额要求如下: (一)重点招标项目不限额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团队,团队成员可以跨学院(部门)或者跨学科;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必须主持完成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教学与管理实践经验。 (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其中,青年项目申报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学院(部)可推荐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2项,医学部可推荐申报不超过13项,部门和其他教学单位可推荐申报1项。 苏州大学/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所在单位、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我校获奖项目所在单位、2017-2018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评获奖单位可额外增加1项推荐指标,并予累计,具体指标限额见附件3。 (三)教学管理专项不限额申报,申报者须为我校专职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课题主持人同年度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选题已列入上级主管部门课题立项建设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 课题申报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推荐。请各学院(部)统筹结合各单位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工作做好组织申报和择优推荐工作。 学校将在省级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工作部署后发布正式通知,组织专家对正式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并经相关程序后确定立项名单。 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部教学改革科(凌云楼506室),联系人:戴颖,联系电话:6716623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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