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力资源处: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2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4〕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与学校直接存在正式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专职辅导员。

(二)附属医院承担高校教学计划内临床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学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

(二)中国公民,须与苏州大学(或附属医院)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三)在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其中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六)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测)。测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的测试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七)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已聘任在卫生高级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承担一门以上临床理论课程教学任务,自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至少有两个学期承担教学工作。

三、报名安排

(一)请申请人及各学院(部)、有关单位组织人事秘书下载并认真阅读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2、3)。

(二)请申请人在9月17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预报名,凡未进行预报名者不予认定。

(三)网上报名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所填信息自动作废且无法补报。请申请人于9月19日至9月25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9月26日前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填写师德师风考评表(附件4),并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东校区凌云楼603),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至邮箱:tyuliu@suda.edu.cn

四、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保证。为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请各学院(部)认真负责把好教师队伍的入口关,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政治考核以及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联系人:刘添裕,电话:0512-67503047。

 


 
人力资源处
2024-09-13 17:09:42

 起草人:人力资源处  申琳发布人:人力资源处  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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