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浏览次数:305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最新要求,进一步摸清家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根据《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苏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州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大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2024930日。20251月至20256月,学校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

清查范围为学校占有、使用、直接支配的国有资产,包括:土地资产类;房屋建筑类;车辆设备类;股权债权类;无形资产类;其他类资产;问题类资产,主要包括流失、无效、遗漏、隐匿、罚没、涉案、账外、低效闲置等资产情况,以及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状况不明、存在争议等疑难复杂资产情况。

盘活利用范围为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盘活利用方式有优化在用资产、统筹调剂使用、推进共享共用、公开处置或出租、清理往来账款等。

低效闲置资产标准:一是闲置超过1年的房屋、土地等;二是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或有效运行机时低于100小时)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消防、人防、应急等备用保障资产除外);三是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购买或占有的资产;四是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五是同部门同单位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功能性资产;六是学校认定的其他需要处理的低效闲置资产。

二、工作分工

1、各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

2、学校分类设置12个资产业务工作专班和1专项监督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各类资产的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与审核监督工作。

三、工作方法与时间安排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教职工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登录苏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平台http://zcpt.gzc.suda.edu.cn),进入资产盘点系统开展清查盘点工作。

(一)各资产使用单位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本单位保管和使用的各类资产。

1、保管人清查盘点名下资产(202513日至18日)。

保管人根据实物盘点情况,进入资产盘点系统,在盘点管理清查盘点栏目逐一确认名下资产使用状态(正常用、拟报废、低效、闲置、出租出借、拟报损),登记盘盈资产基本信息和使用状态,登记可能存在的问题,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清查盘点工作(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单位复核清查盘点情况(202519日至120日)。

单位复核清查盘点结果并组织拟处置资产专家鉴定工作。单位资产管理员进入资产盘点系统,在盘点管理盘点复核栏目复核本单位资产的清查盘点情况(可修改资产使用状态、修改盘盈资产基本信息和使用状态)、登记技术鉴定专家名单、生成并提交资产清查盘点报表。

3、单位制定问题资产清单和盘活利用清单(202519日至120日)

各单位在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的基础上,制定问题资产清单和盘活利用清单,逐个研究资产盘盈、盘亏、低效、闲置等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研究资产盘活途径,采取多样化盘活方式,积极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优化在用和调剂使用等,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问题资产清单和盘活利用清单格式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二)房屋构筑物及其他各类资产的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2025120日前:

各资产使用单位将下列书面材料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双签字确认(设有纪委书记的单位还需要纪委书记签字确认)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纵横楼207),电子文档发送至chlwang@suda.edu.cn

(一)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报告书面材料(格式见附件4)。

(二)资产清查盘点报表书面材料(具体内容见盘点系统),有如下内容的,还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有资产处置的,请报送处置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处置申请表、拟处置资产清单、拟处置资产技术鉴定表、单位集体决策记录材料、处置事项公示证明材料、资产盘亏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2、有资产低效、闲置的,请报送低效闲置资产清单。

3、有资产出租出借的,请报送出租出借资产清单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说明,有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有资产盘盈的,请报送盘盈资产清单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资产盘盈情况说明,有关合同、发票和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问题资产清单书面材料和EXCEL电子文档。

(四)盘活利用清单书面材料和EXCEL电子文档。

五、汇总审核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汇总全校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情况,交各业务工作专班审核,并开展抽查复核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形成学校的资产底数、问题资产和盘活利用清单及工作报告,按要求报学校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暨盘活利用工作小组,建立单位集体研究决策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签字责任制,按照规定时间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抽查复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二)各单位要如实反映国有资产清查情况和存在问题,依法依规开展盘活利用工作。严禁以盘活存量资产名义,违规处置或虚假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学校将加强专项监督,对清查质量不高、进展不快以及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重点督办,对在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应付懈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务必在实现清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确保资产底数清,问题资产和盘活利用资产清单真实准确。切实以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为契机,多措并举盘活利用,有效挖掘资产潜力。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问题成因,找准管理短板漏洞,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全面、有序的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体系,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嵌入业务管理全流程。同时,各单位要重点梳理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状况不明、账实不符等疑难复杂资产,抓住机遇推动解决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资产清查利用工作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501845,电子邮箱:chlwang@suda.edu.cn

资产盘点资产调剂系统使用咨询联系人:芮老师,联系电话:67504197,电子邮箱:xrui@suda.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01-03 11:12:12

 起草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芮雪发布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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